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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从薄弱环节入手全面保障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2016年,富源县财政及时下达2016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119.32万元,全县3177名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读学生获得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范围扩大到普通高中在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二是及时拨付“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经过学校、县、市、省的层层推荐评审,富源县93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往届、应届大学优秀贫困学子喜获此项奖学金,其中2014届优秀贫困大学生57名,2015届优秀贫困大学生36名,获助资金合计46.5万元,县财政局联合县教育局及时下达资金,现补助资金已足额兑现完毕。此项政策的实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子解决了筹措学费之难,帮助他们走出大山圆梦大学。

  三是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及时下达补助资金,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同时加大资金监管,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坚决制止“一方面享受国家补贴,一方面收取高额费用”的不合理行为。2016年,富源县6所普惠性骨干民办幼儿园获得中央奖补资金70万元,涉及全县4个乡镇,由于“普惠性幼儿园”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享有财政支持,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收费将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遏制了以生养校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切实做好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工作。富源县在既定政策下结合全县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的实际情况,继续扩大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2016年,及时拨付2016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专项资金73.65万元,惠及全县2455名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资助的儿童人数约占富源县儿童在园人数的10%,资助标准为:300元/生。

  五是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自富源县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摸底排查,确定薄弱学校范围以来,县财政与县教育局密切配合,针对每所学校办学条件缺口,明确弥补缺口的途径、时间安排和资金来源,形成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时间表、路线图。2016年,富源县“全面改薄”总投入5613万元,新建和改善校舍项目共涉及50所学校51个项目,预计新增校舍3.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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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