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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茜华、许煜: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精神 有效推动专项资金改革--以城市公共厕所专项资金分配为例

   云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何茜华、许煜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化财政制度要求的财政经济建设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体制。为此,省财政厅积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科研院所,共同研究,以城市公共厕所专项资金为切入口,紧扣资金政策目标及发展要求,合理选取客观因素,科学设计分配公式,确保资金分配与目标导向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共厕所资金分配改革的背景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推动我省“厕所革命”有序开展,提升居民环境质量,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通过新建与改建相结合,拓展多种公共厕所类型,完善我省公共厕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我省公共厕所综合服务能力。我省公共厕所现状呈现数量不足,规模等级不高,各州市公共厕所分布差异显著等特点。基于目前我省公共厕所数量、质量、分布情况,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意见》(云政办函〔2016〕7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要求,距离2020年省会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6—7座每平方公里,一般城市建成区公共厕所4—5座每平方公里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二)资金情况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要求,省财政厅筹措资金1.8亿元支持全省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并按新建10万元/座、改建提升至4万元/座的标准给予省级补助。《意见》明确了2016-2017全省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及任务总量,但分年度城市公厕新建、改造建设任务量不明确,也未分解到县。因此,专项资金无法细化到具体项目,难以形成有效投资。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体现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我们积极会商省住建厅,按照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原则,选取指标,建立模型,进行测算,提出了初步分配方案和意见。

  二、关于公共厕所资金分配因素的考虑和选取

  公共厕所新建和改建资金分配方案主要是以《意见》中新建、改建目标任务数和各州(市)今年3月份重新上报的新建、改建任务数为基础,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承载能力水平、地方财政能力水平,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

  (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系数()。该指标主要反应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居民对城市基建设施要求水平越高,主要考虑的系数是人均GDP和居民消费指数。具体公式是:

   

  ——某城市人均GDP数据

  ——某城市居民消费数据

  (二)地方承载能力水平系数()。该指标主要反映该地方城市公共厕所的需求程度。主要考虑的系数是城区人口密度、旅游人数以及建成区面积。具体公式是:

   

  ——某城市城区人口密度数据

  ——某城市旅游人数数据

  ——某城市建成区面积

  (三)城市财政能力水平系数()。该指标主要反应该地方财政能力水平,主要考虑的系数是人均财力和财政自给率。具体公式是:

   

  ——某城市人均财力数据

  ——某城市财政自给率数据

  三、关于公共厕所资金测算方案的主要内容

  由于《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仅确定了城市公共厕所资金总额及新建、改扩建的补助标准。因此,在测算过程中,需要先测算出新建和改扩建各自任务量及相应补助资金总额,然后测算分州(市)任务数及相应的资金分配总额。详细情况如下:

  (一)新建及改扩建资金总额的确定

  《意见》中2016-2017年全省公共厕所新建任务量2076座、城市二类以上厕所达标任务量3331座;省住建厅要求各州(市)于2016年3月份重新核定上报的当年公共厕所新建任务量为1432座、改扩建任务量为1388座。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稳增长作用,使新建及改扩建数量能够紧扣《意见》中数据,又能契合各州(市)上报数据,我们与省住建厅积极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城市公共厕所2016年新建任务量1266座,按10万元/座补助,需要资金12660万元;改扩建任务量1335座,按4万元/座补助,需要资金5340万元。

  (二)分州(市)任务数及资金总额的确定

  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资金分配因素及新建、改扩建任务数和资金总额,我们分别按两种资金分配模型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新建1266座和改扩建1335座任务量,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承载能力水平、地方财政能力水平,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同时,增加考虑两方面原因,一是地方实际建设能力,即各地上报数量如果小于规划数量(规划数量是指《意见》中2016-2017年新建、改扩建任务量的50%),则按照各地上报数量进行分配;如果各地上报数量大于规划数量,则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二是考虑省会城市与一般城市建设标准不同。省会城市(昆明)6-7座每平方公里,一般城市4—5座每平方公里,因此平均每平方公里省会城市厕所数量是一般城市的1.4倍左右。据此,对昆明做相应权重调整,调整系数为1.4。具体分配公式如下:

  计算公式:

  其中:

  ——某城市公共厕所新(改)建分配金额

  ——某城市新(改)建公共厕所上报数量

  ——某城市规划新(改)建公共厕所数量(均分法确定)

  ——按因素法分配的城市可用于新(改)建分配的公共厕所数量。确定用于按因素分配城市的可用分配数量,即全省2016年规划新(改)建数量减去已经确定的按州市上报的新建数量以及需要按因素法分配的城市2016年规划新(改)建数量,得出用于按因素分配城市的分配的数量。

  ——单价即新建公共厕所取值10万元,改扩建公共厕所取值4万元。

  ——某城市调整权数。

  (三)分配结果

  按照上述分配办法,对2016年城市公共厕所资金进行了测算,测算结果较好地契合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承载能力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同时,结合各地实际,对部分结果进行了修正。譬如,《意见》中楚雄州新建数量为0座,2016年3月住建厅核报数据为75座,经最后测算新建数量为33座。

  四、关于公共厕所资金测算方案的结果分析

  云政发〔2016〕19号文件要求省财政2016年安排1.8亿元用于厕所新建或改扩建。《意见》明确2016-2017年间全省新建厕所2076座、改扩建3331座。按目前方案,2016年新建1266座、改扩建1335座,2017年任务为新建810座、改扩建1996座,若资金继续按1.8亿元筹集,全省可超额完成任务。同时,测算结果均小于等于州(市)上报量,没有超过州市实际工作能力,与各州(市)上报任务量和《意见》中任务量较为吻合,省级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有利于促进各地项目及时开工,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省级财政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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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