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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积极保障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资金

  为提高农户地震灾害救助水平、减轻受灾群众重建负担,大理州在全省率先启动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这主要基于大理州境内有红河断裂带、程海断裂带等多条著名大断裂带,金沙江-红河断裂体系贯穿全州,全州有10个县(市)处于八度以上高烈度区的州情震情。该项工作自2015年启动,到2017年结束,试点期三年。力争在3年内,把大理州境内和周边发生的5级及以上地震列为主要保险责任,覆盖大理州所辖12个县(市)的82.43万农户和356.92万城乡居民。试点期间所需资金由省、州、县三级政府财政全额承担保费。该保险于2015年8月7日生效。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保费每年需3215万元,由省级财政承担60%,州级财政承担16%,12县市财政承担24%。2015年州财政局在预算中安排了257万元,在收回的部门存量资金中安排了257万元,并及时将省、州资金足额拨到了州民政局。按照“统保统赔、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险启动赔付震级为里氏5.0级至7.0级以上,赔付资金在2800万元到42000万元之间,赔付资金用于民房恢复重建统规统建点及统规自建点基础设施建设不高于30%,兑付民房恢复重建户不低于70%。另外,因地震造成大理州居民死亡(失踪)的,经确定后每人赔偿最高金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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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