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财政局加大投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一是及时安排本年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92万元,专项用于市县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博物馆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其中,三馆一站补助资金合计930万元,补助标准为市级馆50万元,县级馆20万元,乡镇文化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5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共计162万元,补助了市博物馆、马龙、师宗、罗平、陆良等县博物馆。
二是为支持和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及时下达2016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728万元,专项用于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所需支出。本次补助的体育场馆包括曲靖市体育馆、曲靖市文体公园游泳馆、体育场及体育馆、文体公园综合训练馆、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罗平县体育馆、会泽县体育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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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