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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一是足额落实财政预算安排,确保教育投入法定增长。加大县级财政义务教育的投入,切实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按2%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确保教育支出进度。建立教育项目执行绿色通道,对已列入预算的学校维修购置等项目,优先进行项目评审和组织招标采购;加强监测分析,建立财政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按月统计教育支出进度,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预算支出进度和教育支出比重。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力度,确保教育资金高效运转。按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理念,改进管理办法,优化投入机制,规范教育经费支出;通过健全学校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目标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相挂钩的管理机制,提高教育经费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以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专户管理制度改革,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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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