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杨丽萍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等八家非营利组织获2014年第一批免税资格
4月29日下午,云南省财政厅与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对2014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进行认定。经严格认定,云南杨丽萍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云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协会等8户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其符合有关免税条件的收入5年内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获批的8户非营利组织属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符合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等九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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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