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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四项措施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一是总结经验,提高认识。曲靖市根据中央、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强化工作措施,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标准,足额配套。目前曲靖市散居孤儿最低生活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35元,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已及时拨付上级补助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4539万元,惠及全市5915名孤儿。同时,要求各县(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市最低养育标准的基础上确定本地孤儿养育标准,并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平均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三是规范管理,及时发放。做好孤儿基本生活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好中央、省下达的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根据支付申请拨付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按时足额发放。联合银行采取有效措施,对新开立的孤儿或其监护人账户信息一一进行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确保账户信息的真实有效,在收到财政部门发放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

四是动态管理,强化监督。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调查了解孤儿保障情况,对不符合发放标准的人群立即停发补助。加强对孤儿养育状况实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工作,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的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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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