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龙陵县财政切实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及资金扶持力度。从2013年起,每年安排10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用于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人才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的补助。对利用银行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的,用县民营经济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适当安排贴息支持;对获得发明专利、年产值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5万元;对获得省百强民营企业称号和入选省现代化产业500强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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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