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实施家电下乡政策以来,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落到实处,家电下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制定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家电下乡补贴的申报和兑付工作。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制作、发放宣传材料,将“家电下乡”有关政策、办理补贴申报程序等进行公示,并开通了咨询电话,让广大农民了解家电下乡政策,知晓家电下乡产品品种、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等。
三是业务培训到位。通过对46家销售网点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实地辅导等方式,使销售业务员熟练掌握家电下乡补贴的操作流程等,提高补贴兑现的工作效率。
四是监督管理到位。对已领取补贴的农民,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定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造册备案。对46家实行网点代理审核和网点垫付补贴资金的商家,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0%。特别对补贴2台以上(含2台)及他人代领补贴的农民,全部进行抽查,确保家电下乡补贴准确、足额、及时地兑现到每一位农户手中。对不按规范要求运作的经营网点及时报上级部门核销其资格。
五是补贴兑付到位。创新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垫付方式,简化兑付手续,缩短兑付时间,认真执行销售网点代办申领垫付办法。
截至2012年5月31日,全市累计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46个,1—5月,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992台,销售金额1,167.56万元,兑付补贴资金130.31万元。摩托车1,436辆,销售金额651.91万元,兑付补贴资金81万元,有效的拉动了农村消费。
2012年作为“家电下乡监管年”,瑞丽市将做好企业的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力度开展对中标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监管,严查各种违规骗补行为,确保国家政策的惠民补贴落到实处,农民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