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意见》,昆明市财政局5月份全面开展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业务工作。在认真做好调查统计工作的基础上,科学界定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范围。截至6月30日,昆明市累计参保12254人,缴费3.7亿元,10750人符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共计发放养老金695.67万元。昆明市将于2011年底前基本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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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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