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落实到位
根据省、市有关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云南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地方各级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中央财政不再给予补助,省级财政对州市、县级财政负担经费的其他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为确保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顺利实施,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昆明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并及时下达市本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共3564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51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0,131万元。另外对财政较为困难的县(区、市)财政将给予补助。昆明市财政进一步加强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采取有力措施筹措资金,确保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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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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