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提高村干部待遇
西双版纳州按照“资金用途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兼职兼酬、整合待遇”的原则,通过“一肩挑”、交叉任职以及“一人多职”等办法,加大对财政补贴的整合,努力提高村干部待遇。2010年6月起,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基础补贴+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同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社会保障、离任补偿等激励保障机制,由县市区财政对行政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连续任满三届以上的每年给予养老补贴1000元,连续任满六届以上的每年补贴2000元,连续任满九届以上的每年补贴3000元,切实提高村干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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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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