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着力抓好国门学校建设工作
2009年7月申报的木城国门学校建设项目得到批准后,龙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着力采取措施抓好项目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国门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财政局牵头,教育、建设、发改、监察等部门和木城乡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整合项目资金,提高投资效益。上级下达国门学校建设专项资金446万元,整合原校舍维修改造和校舍安全工程资金106.85万元。本着“使用、能用、方便学生”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
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制定了《国门学校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证资金直接支付至施工单位。
四是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加强对规划、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检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目前,危房拆除、三通一平、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工程预算、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按步骤完成,项目于去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预计今年7月30日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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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