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认真落实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政策
西藏自治区财政从2004年开始每年专项安排1000万元对自治区确定的25个粮食主产县的粮食良种推广进行补贴,补贴的良种包括青稞和小麦。2004年,自治区财政厅与农牧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行青稞良种补贴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粮食作物良种推广补贴管理实施办法》。
西藏自治区良种推广补贴为农民大田生产中使用二级种子田生产的良种,每亩用种15公斤,每公斤补贴0.3元。2006年下达农牧民大田良种补贴469.8万元,2007年下达农牧民大田良种补贴资金501.8万元,用于全区25个粮食主产县的藏青320、喜玛拉雅19号、藏青148、山冬6号、巴萨德等优良品种补贴。
西藏自治区良种推广补贴为农民大田生产中使用二级种子田生产的良种,每亩用种15公斤,每公斤补贴0.3元。2006年下达农牧民大田良种补贴469.8万元,2007年下达农牧民大田良种补贴资金501.8万元,用于全区25个粮食主产县的藏青320、喜玛拉雅19号、藏青148、山冬6号、巴萨德等优良品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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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