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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财政局“四化”开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新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和喀什地委、行署部署要求,喀什地区财政局不断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闭环管理体系,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率,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推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喀什地委、行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优化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落实财政监管责任,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各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能力。 

  二是“优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本着“简便高效”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评估范围内容、评估方式方法、评估程序和评估结果与应用等,作为部门单位申报新增政策、项目预算的必备要件,严把预算入口关。 

  三是“深化”跨年结转项目绩效管理。对跨年结转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预算单位在结转项目执行完毕后15日内完成全生命周期绩效自评,填写绩效自评表,撰写评价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2023年5月、8月底仍未执行完毕的结转项目,继续开展重点月绩效监控,财政部门跟踪审核,直至项目执行完毕。 

  四是“硬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照《关于加强和规范喀什地区项目支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的通知》规定,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坚持结果导向,硬化激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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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