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三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财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以对人民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精神,全面做好自治区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工作,切实把“两个至上”理念转化为财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硬措施。
一、坚持财政资金重点导向,夯实自治区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基础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公共安全基础。及时拨付安排安全生产及应急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基地建设。2022年5月,自治区财政追加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安全生产综合基地建设项目。进一步提升了自治区安全生产科技保障、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实训、应急救援能力。
二、大力支持自然灾害普查、调查等基础性工作,从源头监测、控制自然灾害的发生,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自治区财政及时拨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央资金和自治区资金,助力自治区风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为自治区灾害防治工作奠定扎实基础,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三、全力保障自治区消防救援工作,打造一批消防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助力自治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治区财政足额拨付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经费、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消防业务经费,保障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履行火灾预警、扑灭和应急救援、维稳处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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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