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多措并举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关怀与大力支持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逐年提升,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财政厅以“提前储备、快速发行、规范使用、加强监管”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专项债券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一是以精准确定为前提,高质量储备债券项目。从2021年四季度开始,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提前梳理项目建设和实施情况,共同审核论证,按照债券清单要求,动态监测已纳入储备的债券项目。自治区报送专项债券资金需求,财政部审核资金需求通过率为95%,实现项目“有进有出”,精准储备。
二是以提速增效为目标,保障全区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专项债券高质量发行,财政厅按照新增专项债券“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的工作目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前编制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将债券发行和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新增债券有序发行,2022年1-5月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531.7亿元,支持脱贫攻坚、水利、交通、教育等重点领域781个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为夯实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和发展后劲、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以高效合规为要求,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自治区稳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早发快用、重点监控、提高效益”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计划在6月底前将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完毕。同时扎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工作,采取“周提醒,月通报”的工作机制,严格压实各地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责任,要求各地制定资金支出计划,分析查找影响深层次原因和关键性问题,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基本完成使用。
四是以长效管理为导向,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按照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自治区建立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扣减机制,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突出的地县,扣减新增专项债券限额。通过落实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措施,不断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防止专项债券资金挤占挪用和闲置沉淀,切实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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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