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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政“四个着力”促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细落稳

  按照中央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财政厅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以“四个着力”实现“四个助力”,为中央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着力健全工作机制,助力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不定期同税务部门、人行部门进行工作会商,及时互通退税减税降费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困难与问题。二是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会同税务部门、人行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区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合力推进工作,确保政策有力有序落实。 

  二、着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助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迅速部署。会同财政部新疆监管局和新疆税务局,全面部署退税减税降费工作,召开3次全区财税系统调度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二是迅速下达资金 。3月31日,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预算,重点用于小微企业留抵退税;4月26日,下达中央财政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预算,重点用于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各项增支政策。三是迅速调拨库款。自治区按退付计划向各地(州、市)调拨库款,督促各地(州、市)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拨付所辖县(市、区)。 

  三、着力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工作,助力政策惠企利民 

  一是专项资金纳入直达监控范围。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工作的通知》,明确将专项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自治区财政厅在正式文件印发2日内将专项资金指标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及时公开资金文件;同时,督促各地(州、市)在2日内将直达资金指标下达至所辖县(市、区);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出后3日内,将支出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流向清晰。二是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按照财政部工作要求,完善科目,做到专项资金操作可细化、可统计、可分析,坚决杜绝专项资金闲置或挪用。 

  四、着力稳定基层财政运行,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在测算分配专项资金时,综合考虑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减收增支情况,向财政困难和受退税减税降费影响较大的地区倾斜。二是增强库款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提供的退税减税降费等数据,据实测算落实政策对各地县财政库款的影响,及时向基层调度财政资金,保障基层落实政策的资金需要。三是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测。对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占财力较大的地(州、市)、县(市、区),进行重点关注,实时监测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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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