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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政厅深入开展政府扶贫采购 推进乡村振兴

  为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支持和帮扶脱贫地区乡村振兴,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供销合作社、总工会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多措并举落实采购任务,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农民群众持续增收。

  一是压实采购责任。实行采购预留份额制,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无食堂单位预留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工会会费,通过工会组织在“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 

  二是加强货源组织。严格农副产品产地认定,将政策支持范围聚焦在自治区32个脱贫县,通过预留份额、搭建平台等方式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销售,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推荐自治区32个脱贫县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832”平台,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与打造农业特色品牌、提升产品品质相结合,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定期考核通报。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等措施,督促预算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考核本地区所属预算单位农副产品采购工作。同时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合作社、工会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跟踪分析供应商推荐、产品检测、品牌打造等相关工作实施进展,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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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