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把握“四个环节”
实现“四个提升”全面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工作要求,将绩效理念、方法和要求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坚持源头管控,提升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入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覆盖部门单位所有预算资金。绩效目标随年初预算一同报送一同批复,对无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不安排预算,从源头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全面纠正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认识。
二是压实绩效责任,提升目标导向。将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重点内容,要求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明确具体责任人,对所有支出编制绩效目标,并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重要依据。实现绩效目标从项目向支出政策、部门整体支出的全面拓展。
三是强化动态跟踪,提升监控质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跟踪,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纠偏措施的执行情况,切实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对部门单位对低于60分的项目和预算执行与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率偏差20%以上的项目,下发整改提醒,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为项目自评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注重结果运用,提升资金效率。坚持将绩效目标评审意见作为当年预算安排、年度预算调整、纳入财政预算项目库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责令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调整项目或调减项目预算;对达不到主要预期绩效目标的,由财政部门提请同级政府调整或取消该项目年度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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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