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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依法合规用好债券资金

  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决策部署,喀什地区树牢法治意识、底线意识、纪律意识,依法依规加快债券资金支出力度,有效拉动喀什经济增长。

  一、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合规申请地方政府债券 

  坚定不移把国务院审定批准、财政部下达、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交自治区人大审议通过的新增债务额度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作为喀什地区各级政府举债的唯一合法途径。一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的决策部署,积极向自治区财政厅争取增加喀什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切实增加可用财力,支持喀什地区重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二是依法依规履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法定程序。自治区下达政府债务限额后,及时提出限额分配方案,组织各县市合理确定政府债券项目,并严格履行政府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券申请使用报批法定程序。三是合法合规申请发行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二、坚持纪律意识,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债券资金 

  一是合理规范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为规范债券资金使用,明确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拨付单位实有账户或财政专户、虚列支出,新增债券资金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形成实际支出,不得结转结余。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要求各县市部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资金;严禁超项目实施进度拨款;严禁将债券资金滞留国库、沉淀在部门单位;严禁 “以拨代支”、虚列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二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为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稳投资、促增长、补短板的作用,按照地委、行署工作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重点用于支持飞地产业园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产业集聚区、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他重点民生等62个重点项目建设,对经济形成有效拉动。 

  三、巩固制度成果,常态化落实“四项工作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政策告知机制。制定《喀什地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使用政策要求告知单》,列明债券资金使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债券资金转贷文件附件印发债券资金使用部门单位,为部门单位依法依规使用债券资金提供详尽政策依据。二是落实政府债券支出盯办督办机制。定期通过地区重大项目推进视频调度会对债券项目实施、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和督促推进,切实形成上下联动盯办督办工作合力,严防债券资金超使用时限和闲置浪费等问题发生。三是落实政府债券按月通报机制。根据政府债券支出实际,按月对各县市、各部门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激励后进。按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先后进行排名并明确指出债券资金零支出项目情况,督促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县市和单位提出警示,强化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四是落实政府债券支出按月集中核查机制。将债券资金支出审核工作前置并细化到月,建立政府债券支出按月集中核查工作机制,通过对债券资金当月支出资料按月开展县市交叉互审、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覆盖审核、安排专人逐笔复核等措施,对债券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清单及销号台账,逐一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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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