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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财政多措并举管好用好新增债券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财政厅以“提前储备、快速发行、规范使用、提高效益、加强监管”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稳增长、扩投资、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2022年第一季度计划发行新增专项债券78.3亿元,为自治区城市停车场、棚户区改造、市政和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事业等领域196个重大项目项目的实施提供资金保障,为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大力支持产业园区设施项目,持续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推动地方产业升级,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2亿元,重点支持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织造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项目、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建材装备产业园标准厂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等14个项目建设,加快形成产业集聚、产业链和产业群,提高产业竞争力,激发经济新活力。

  二是着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为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自治区安排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7亿元,重点支持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喀什市吐曼西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伊州区新盛二期保障性住房改造等18个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环境和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三是全力支持民生领域项目,持续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自治区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6亿元用于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扩大消费和带动就业,不断推动财政增收和稳岗就业。

  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规范债券资金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必须用于有收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一一对应到具体建设项目,形成资本性支出。严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养老金、支付利息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无收益或收益无法覆盖债券本息的公益性项目;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租赁住房建设以外的土地储备、一般房地产、市场化经营的商业设施等各类明令禁止的项目;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补贴企业、PPP项目资本金。

  二是做好资本金项目储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用好用足专项债券作为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财政厅对专项债券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政策进行解读,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专项债券用作重大资本金项目资金要求,做好2022年债券项目储备前期准备工作,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储备。

  三是实行穿透式监测。落实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工作要求,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库,对专项债券项目的资金使用、建设进度、运营管理、专项收入缴库等情况实行穿透式监测,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夯实专项债券管理基础,防范专项债券风险,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健全完善“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专项债券绩效管理机制,通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和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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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