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财政真抓实干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昌吉州财政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粮食领域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扎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部门职责和相关经费保障落实。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要求,立足财政职能,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管理,把粮食安全的防线筑得更牢。
二是完善政策保障。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昌吉州储备粮和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配合昌吉州发改委修订完善《昌吉回族自治州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昌吉州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及《昌吉州回族自治州应急成品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管理制度。
三是提升粮储保障能力。扎实做好粮食安全保障部门职责和相关经费保障落实,统筹安排资金保障粮食安全相关支出,将自治州粮油储备费用、粮食质量检查和检测等相关费用等纳入财政预算,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共担、全民参与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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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