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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财政局三举措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巴楚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确保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安全,根据自治区、地区关于账户管理工作要求,巴楚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及帐户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改工作。

  一、确立目标任务,从严压实整改责任。根据此前摸查工作情况,将各单位不合规的实有资金账户和财政专户作为此次清理工作的目标,包括部门预算单位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开设的单位银行账户;预算单位在机构改革中银行账户撤销不及时或者应撤未撤留存的单位银行账户。严格要求各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县财政部门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跟踪和督促,严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量,确保此次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清理范围,全面提升整改效果。此次清理的资金账户范围为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各类账户。明确资金账户清理范围,让各预算单位有“例”可依、有章可循,避免漏撤、错撤资金账户,实现全面清理,防止隐瞒转移收入、设置账外账等财务违规现象发生,有效防治贪污腐败,保证整改工作质量,提升整改工作效果。

  三、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账户监管机制。此次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撤销12个银行账户,成效明显。接下来,县财政部门将严控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杜绝预算单位私设、滥设银行账户现象;切实加强对各预算单位资金的监管,从源头防范化解各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风险;推动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存放管理安全,为巴楚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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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