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财政局拨付2021年提前下达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7715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重要要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到工作不留空挡、政策不留空白,摘帽不摘政策,确保财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完成,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及时拨付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行业分类扶贫发展资金7884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604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7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58万元。目前,地区财政局已经把资金拨付到各县(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工作安排,地区各县(市)充分利用“冬季攻势”时间,把发展产业类和带动就业类项目作为重点,提前做好了2021年脱贫攻坚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部分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为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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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