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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助力国家级贫困县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接续推进全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为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要求,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摘帽不摘政策,塔城地区全面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有针对性地谋划推进乡村振兴。

  一、完善项目库建设。塔城地区托里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刚脱贫出列的县(市)之一,处在乡村振兴发展的初级阶段,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托里县整理完善乡、村两级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等基础信息内容,规范完善项目库建设,为推进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及时将中央、自治区提前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资金359万元拨付至托里县。此项资金从扶持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美丽乡村建设、涉农整合三方面,帮助托里县在稳定脱贫的基础上,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三、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设立绩效评价目标,从项目数量、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多方面进行监测评价。要求每月报送反馈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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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