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县财政局全力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紧急采购项目,由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做好采购过程中的资料文件和记录凭据管理,在确保采购实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开通采购及资金支付的“绿色通道”保障疫情物资及时供应到位。
二、积极借助电子化促进政府采购网上办理。除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外,鼓励采购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的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反向竞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疫情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对于非紧急的采购活动,确因疫情防控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与有关当事人沟通后酌情暂停或延期,按规定发布公告,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相关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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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