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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关系到城乡居民切身利益。为实现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更好的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更好的享受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真正保障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不断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幸福指数,阿克苏地区多措并举为城乡居民就医减压。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为群众就医保驾护航。2020年阿克苏地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标准提高至550元/人/年,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居民就得到保障。

  二、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为群众看病就医减轻负担。为减轻各族群众看病就医压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续执行“三个目录”,在起付线2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内的部分,不分甲乙类药物,一级医疗机构、县级二级医疗、地区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是90%、85%和75%;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和自治区(含省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是65%和60%。

  三、继续实施大病补充商业保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减轻城乡居民在患大病时产生就医费用的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继续实施全民参加大病补充商业保险,保险费用全部从基金中支付,城乡居民个人不再另行缴费。城乡居民个人自付部分累计达1.5万元自动进入赔付程序,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自付部分到0.75万元时自动进入赔付程序。

  四、医保扶贫,为健康脱贫兜底。为确保困难人员参保全覆盖,同时减轻个人参保负担,对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和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均由政府部分或全额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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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