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支持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围绕建设一批发展集体经济示范村,辐射带动全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整体提升的定位,采取多种工作举措,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今年,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1900万元,其中:中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补助资金700万元、自治区本级扶持村级集体补助资金1200万元。地区财政局及时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拨付到各县(市),支持8县(市)的3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每个村50万元的标准,主要用于引导农业产加销经营合作、休闲民宿经济,扶持农民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就地利用村内资源资产兴办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具备“造血”功能的经营性项目。重点探索通过涉农服务、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阿克苏地区财政局通知要求,各县(市)财政部门做好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和相关财务审批制度,对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工作规范合理化提供保障,加强监控资金支出进度,会同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乡镇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设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无挪用和截留现象。
自2017年启动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以来,阿克苏地区财政局争取中央、自治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10152万元用于支持202个村开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受益人数达到142292人。
通过试点,力争进一步激活利用各类生产要素,更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理念,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供基础性支撑保障,让人民群众得到货真价实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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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