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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自查
四明确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依托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建立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简便顺畅的操作流程和全疆集中统一的发布渠道,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完整、准确,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的全流程公开透明。社会公众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一站式获取疆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全部公开信息,所有信息均可无门槛在线查阅。借此契机,为深化招投标改革,完善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建立招投标电子档案,推进“互联网+监管”,打造公开公正高效的阳光招投标环境,塔城地区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自查工作,明确举措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有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一、明确主体和范围。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范围主要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政府采购监管信息,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应当公开的信息。各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除涉密信息外,按照“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要求,依法及时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二、明确信息发布要求。采购人政府采购信息统一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并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公开,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力度,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三、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内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中,对采购项目公告、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以及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采购机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管信息全面实施公开。让采购人行为结果有始有终,让财政监管有力度。

  四、明确政府采购行为监管。严格按照评审专家抽取规定,做好评审专家的教育培训,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例行检查,规范采购代理行为,加大违规操作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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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