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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财政局:为塔城食品安全工作保驾护航投入经费787.93万元

  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和地委、行署工作安排,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切实加强塔城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努力创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塔城地区财政部门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强相关资金投入,确保市民吃到放心食品。同时,塔城地区财政局对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

  一、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具体精神,针对食品安全的责任目标任务及财政职责部分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了财政局职能科室和负责人的任务,并对任务目标及经费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真正起到“学习精神扎实、任务分配合理、工作落实过硬”的作用。

  二、抓好经费保障,构建长效机制。2020年塔城地区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食品安全相关资金787.93万元,其中:检验检测项目经费100万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样244.51万元;食品检验专项经费300万元;塔城市蔬菜基地重金属污染情况调查1万元;执法办案经费120万元;食品安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2.42万元。地区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完善预算项目编制、加强预算管理等工作,为塔城地区本级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做好资金监管,提高财政绩效。强化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抽检、执法等经费的使用范围,保证专款专用,明确了绩效目标的量化指标,保障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同时将专项工作所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了相关审核工作,加快了资金拨付效率。

  近年来,塔城地区财政部门结合地区财力及当地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积极统筹资金,加大投入资金力度,全力支持食安委各项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相关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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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