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N

热门检索:财政收支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全国财政新闻联播>新疆财政新闻联播

新疆伽师县财政局:不断强化会计委派制度
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为保持乡(镇)财政所会计人员相对稳定,进一步夯实乡(镇)财政管理基础,伽师县财政局从2018年开始实行了乡(镇)会计委派制,对乡村两级财务进行核算及监督管理。两年多来,伽师县财政局通过强化乡(镇)委派会计管理、培训和考核,乡(镇)委派会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强化规范管理。按照“四统一”、“五不变”原则,明确划分对乡(镇)委派会计的管理职责。县财政局为委派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委派会计的人事、工资和业务,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对委派会计进行考核,建立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派会计的日常管理,会同县财政局对委派会计进行考核,为委派会计提供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

  二、强化业务培训。建立乡(镇)委派会计履职培训和后续教育制度。对新委任的会计,由伽师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组织不少于15天的上岗前培训;对已派驻的会计,由伽师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组织不少于15天的后续教育培训;积极选拔优秀乡(镇)委派会计参加地区财政局组织的财政干部培训,提升乡(镇)委派会计综合素质。截至2020年6月,伽师县财政局共组织开展乡(镇)委派会计培训12次,参训人数累计达到312人次。

  三、强化务考核。建立乡(镇)委派会计日常业务工作考评制度。日常考评由伽师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每季度考评一次,考评内容包括遵守会计制度、职业道德、工作业绩、业务技能、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开展日常考评,及时发现会计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交流相关会计工作方法和经验,不断提升乡(镇)委派会计的专业素质和财政管理水平。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