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财政多措并举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
喀什地区财政坚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兼顾城镇与边远贫困乡镇的学校,协调好各村、镇教育的发展,从三个方面推进和改善城乡义务教育。
一是进一步完善教育扶持政策。树立“教育扶贫”、“扶贫教育”是重要的扶贫举措理念,大力发展教育应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战略首选,将农村处境不利的群体和贫困学生作为教育优先关照对象,高度关注、关心和关怀贫困家庭子女成长与发展。
二是有效引导师资流动。通过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的收入水平,提高自聘教师生活补助,改善自聘教师生活条件等留住当地教师,吸引外地大学生和志愿者加入支教行列,不仅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还有效引导义务教育教师的流动。
三是足额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将资金保障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的有力后盾,足额拨付上级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保证不截留,不滞留,不挪用,不挤占各类资金,尤其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资金和改薄资金等,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拨付。
今后,喀什地区财政将继续按照深化财政支出预算改革的总体思路,结合教育事业改革实际,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不断发展。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