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三项措施加大对预算公开工作的考核和问责力度
为建立健全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自治州预算公开工作,促进阳光财政、透明政府建设,博州将加大工作力度,严肃预算公开工作考核和问责。
一是加强公开考核。对县(市)、各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加强日常检查。2019年4月15日前,自治州财政局组织力量对各县(市)、各部门单位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报;9月15日前,对各地预算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与各部门单位预算安排和各县(市)财政转移支付挂钩。
三是严肃追责处理。对自治州本级部门单位在预算公开检查中出现问题的,由部门单位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将问责结果报州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对各县(市)在预算公开检查中出现问题,由各县(市)财政部门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并提请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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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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