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做到“三个严格”
进一步规范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是严格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继续按照自治区财政涉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一卡通”补贴发放操作规程要求,建立健全“部门管事、财政管钱、银行管发、乡镇管册”的涉农资金发放管理机制,县市财政局严把关键环节,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各项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
二是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县乡财政干部贴近基层,了解基层的一线监管优势,扎实落实资金监管信息联络员制度,坚持县市乡镇财政干部定点联系乡镇办法,进一步加强补贴资料和补贴对象的审核,确保各项涉农补贴基础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公开公示要求。严格执行自治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公开公示工作制度,所有涉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都必须采取乡村两级公开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前、补贴发放后对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项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由主管部门通过村务公开栏、乡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并通过乡镇财政所上报县财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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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