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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财政再次提高城乡医疗保险待遇

  为实现我地区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医疗惠民保障措施,采取多种措施减轻城乡居民看病就医负担。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肺结核住院支付比例。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规范施治的肺结核住院治疗费用,在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等级按实际发生额的90%支付,超出部分按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二是调整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耐多药肺结核保障政策。取消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耐多药肺结核重大疾病医疗保障限额;其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100%的比例据实支付;超出部分按地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三是扩大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补助支付范围。将参保居民计划生育结扎手术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实施输卵(精)管结扎手术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费用)据实报销,确保城乡居民免费实施计划生育输卵(精)管结扎手术。

  四是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分别建立肺结核门诊确诊检查项目服务包、肺结核患者门诊随访检查项目服务包及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门诊随访检查项目服务包。地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使用服务包内检查项目的均按100%的比例据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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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