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财政局三举措强化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奎屯市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工会工作,在奎屯市财政资金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始终秉持“再紧也不能紧职工、再难也不能难职工群众”的原则,不断强化工会经费管理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格按照《工会法》《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将党政机关、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提取工会经费的50%部分,按计划直接拨给市总工会,50%部分按原渠道拨付。
二是加强沟通,确保经费按期拨付。及时与市总工会进行沟通,对工会经费的计提、上解等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按期划入工会帐户,保证工会经费及时到位,同时查缺补漏,规范核算,防止工会经费流失。2017年,按期拨付到位困难职工帮扶资金20万元,劳模专项经费20万元。
三是完善流程,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流程认真做好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在涉及讨论企业改革、城市改造、就业再就业、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重大事故处理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的资金使用时,主动征求涉及单位工会或市总工会的意见,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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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