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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财政局反腐倡廉

  一、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是引领伟大斗争、伟大事业、最终实现伟大梦想的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最根本的就是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始终坚持财政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全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都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来抓紧抓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坚定不移地把维护党中央的核心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确保财政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党中央治疆方略的核心要义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各级财政部门树立“四个意识”强不强,第一位的检验标准就是要看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是不是掷地有声、能不能落地生根。全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牢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高扬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旗帜,把总目标作为着眼点和着力点,用总目标统领各项财政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一切工作围绕总目标来谋划、展开、推进。更要时刻聚焦总目标,心里装着总目标,肩上扛着总目标,手上抓着总目标,不折不扣、只争朝夕地把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准。财政部门是为党和国家掌管“钱袋子”的部门,各级财政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当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做到执行党中央和自治区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三)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原则,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条行之有效的宝贵经验。当前,新疆反腐败、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和决心,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克服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坚决克服打一仗就一劳永逸的想法,坚决克服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

  (四)学习党章尊崇党章,不断提高依规治党依规履职的政治能力和工作水平。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党思想统一,首先是对党章认识的统一;全党行动一致,首先是在执行党章上的一致。作为财政干部和纪检干部,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不断强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坚决把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财政工作和纪律检查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学转促”专项活动,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真正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坚持聚焦反腐倡廉,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既不断增强原则性、战斗性,又不断增强科学性、精准性,努力开创财政工作和纪检工作新局面。

  二、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和纪检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要以“越是艰难越向前”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抓下去,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压实主体责任。各级财政部门党组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亮剑,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防患于未然,真正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真正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各级财政部门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始终放在心上、时刻抗在肩上、牢牢抓在手上,对党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二)忠实履行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的“纪律部门”,干的是监督的活、得罪人的活。各级财政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以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既要用党的政策、纪律和制度,防止“好人”变“坏人”,坚持教育和挽救干部;又要有坚强的党性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职尽责,强化监督、铁面执纪,无私无畏、敢于担当,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件一件事情盯住干、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切实发挥好纪检监察的职能。

  (三)坚持强化纪律约束。管党治党靠的就是铁的纪律。这些年来,财政厅党组始终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在重要位置来抓,财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但是,仍然有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的纪律视为“稻草人”,不学习纪律、不敬畏纪律、不遵守纪律。大量案例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纪律建设,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各级财政部门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必须增强看齐意识,坚守政治定力;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必须反对拉帮结派,坚决防止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坚决防止执纪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树立良好工作导向。要强化正风肃纪的鲜明导向。聚焦“关键少数”,盯住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违反“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治区“十改进、十不准”要求等问题,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要管好“绝大多数”,盯住重点工作、重点领域,特别是对贯彻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打赢“三场硬仗、一场人民战争”、落实“4+1”工作,以及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执纪和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要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让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经得住考验,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的干部,贯彻总目标义无反顾、冲锋在前的干部得到褒奖、得到提拔、得到重用。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投机钻营的干部,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这个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各级财政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一步完善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抓好财经方面的纪律建设,最大限度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继续采取措施从源头上、制度上推进反腐,以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切实管住“钱袋子”,以一以贯之的精神,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要健全财政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将业务工作科学嵌入预算管理,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财政运行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继续加强和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二)要明确监督管理范围,从过程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所有政府性收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和社会监督。严肃预算执行,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三)要规范财政资金分配方式,从预算管理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控三公经费,从源头上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提高预算分配和资金安排的透明度,规范资金分配程序,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财政审批和项目评审工作。

  (四)要深入推进财政内控建设,从流程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发挥财政内控各牵头单位的作用,构建财政内控工作与财政监督检查等联动机制,提高监管效益,形成财政部门内部监督合力。不断推进财政内控执行流程完善,坚持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对内控失职失察单位和个人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要坚持从严执纪,从责任追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必须牢固树立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案件,加大对政府采购、扶贫资金、惠民资金、专项资金、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重中之重是要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形成持续震慑。

  四、聚焦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纠正“四风”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要求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一)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全区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改进、十不准”要求,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要细化和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着力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狠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种表现”,坚决遏制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身蔓延,严肃查处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自上而下整治文山会海问题。

  (二)聚焦总目标持续深化群众工作。要把握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一年稳住、二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五年全面稳定”规划目标,常态化开展群众工作。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充分发挥民族团结“结亲周”载体作用,心贴心与群众结亲戚、交朋友,面对面同群众拉家常、听意见,切实做到与各族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坚决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深入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不实问题。敢担当、能担当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也是一种腐败。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工作一定要站位高,在实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承担重要责任,决不能推事、躲事、误事。财政干部一定要能力强,不仅要有想干事的态度,还必须具备能干事、干成事的本领。财政干部要通过加强学习和严格教育,不断培养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财政干部一定要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严格按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规矩程序办事,要有作为,但绝不能乱作为。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疏堵结合、破立并举,不断细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坚决淘汰那些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的干部,让敢担当、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有更多用武之地。

  (四)要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干净干事。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增多了,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对自身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区财政系统各级纪检部门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要忠诚履职尽责,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要突出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三转”,全面提升执纪和执法、纪检和监察两个方面的能力素质,确保干部的理念思路、工作方式、工作作风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要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发生执纪违纪问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推进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和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财政改革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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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