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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财政多措并举助力医疗保障

  2017年为保障困难群众、贫困户病有所医,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贫困户看病负担,木垒县财政加大医疗保障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医疗补助资金监管。

  一、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和新农合、城居医疗保险的衔接。2017年木垒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56.85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 4724人参保医疗保险,其中:城乡低保4013人,五保户407人,三无人员11人,优抚对象169人,孤儿124人。

  二、继续落实医疗扶贫政策。为全县2555名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贫困户办理绿色优惠证,享受县乡级定点医院住院“零起付”政策,报销比例提高到95%和97%,区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贫困大病患者,采取“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县财政”合理救助模式。

  三、落实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医疗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一是2017年县财政按成人每人90元、儿童每人30元的标准,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残疾人、低保户进行补助,并将此项资金纳入县级预算。二是保障全民健康体检资金及时到位。拨付2016年健康体检县级兜底资金37.3万元。三是县级财政补助34.7万元,为木垒县新疆户籍和非新疆户籍人员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

  四、加强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管。一是联合卫生、社保、民政等部门对享受政策人员情况进行核查,严禁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虚报、套取财政补贴,严禁重复享受补贴。二是成立检查工作组对用款单位进行定时、不定时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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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