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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2016年“三公经费”总体呈下降趋势

  阜康市2016年全年 “三公经费”1688.05万元,比2015年下降8.7%,呈下降趋势。

  2016年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阜康市财政局多措并举严控“三公经费”,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严把年初预算关。在年初编制部门预算时,对全市预算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按10%比例进行压减,其中接待费金额严格控制在单位公用经费总额2%以内。

  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及时下发“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要求预算单位“三公经费严格执行预算必须控制在财政下达的预算额度。

  三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强源头控制。要求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全部采用公务卡结算,市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动态监管支出行为,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增强“三公经费”的透明性,有效防止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真正实现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行为。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预算单位按月上报“三公经费”报表,市财政局认真做好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纳入财政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警机制,对达到警戒线的预算单位及时发送预警通知,督促单位整改纠正。

  五是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预算单位自查自纠、财政部门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进行专项整治。

  六是积极推进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求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单位公示栏、电子屏公示三公经费预决算,提高“三公经费”支出信息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七是强化宣传,提高节约意识。组织全市财务人员、全体财政干部开展财经法规知识、厉行节约相关制度学习,树立“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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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