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拉开序幕
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是当前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增质提效的重要工作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拉开序幕。
“三供一业”是指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通过对企业“三供一业”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基本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企业不再承担相关费用的目标。该项工作涉及范围广、挑战大、任务艰巨,为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推进,自治区已初步完成中央下放企业和区本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摸底调查工作,并确立了试点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审核,并已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同时,自治区财政也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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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