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三项措施强化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健全乌鲁木齐市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规范融资平台管理,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
二是发挥存量政府风险保证金的引导作用,针对无有效抵质押物的小微企业,按风险保证金1:5—1:10的比例引导信贷投放,提高企业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实施融资激励政策措施,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上市引导资金支持,鼓励中小企业通过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等多渠道融资,支持企业扩大与金融机构创新开发的“银政通”、“助保贷”等融资产品规模,推广实施“政采通”业务,依托政府采购体系建立供应商间接融资授信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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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