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下半年七项措施力争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2016年,为确保今年财政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地区财政局将突出重点,采取“七项措施”强化收入征管,力争完成全年收入目标。
一是抓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坚持“目标不变、任务不变”的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财政预算确定的部门任务,按月分解,自加压力,敢于担当,努力完成财政预算收入目标。
二是抓协税护税机制落实工作。建立财税会商机制,主动与税务、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行政执法单位、企业沟通,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尽快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财税会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对建立健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准确把握税源分布状况、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增强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变财税部门组织收入为多部门联动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抓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关于草原植被恢复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制定相关办法,确保足额征收。据我们初步了解,地区750特变电、北翼铁路、额济纳铁路及风光电等重点项目占用草原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如组织到位、措施得力,预计可为地区带来专项收入近1亿元。
四是抓采矿权、探矿权价款收入管理。充分利用自治区关于矿产资源出让权下放地州的有利时机,做好采矿探矿权招拍挂工作,积极组织收入。
五是抓耕地占用税欠缴工作。对耕地占用税欠缴的单位进行详细调查,分析欠税的成因并制定与欠税单位签订完税责任,确保应收尽收。
六是抓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理。继续加大重点项目管理力度,健全工程项目管理措施,全面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税源分析、税收政策效应等分析,及时发现组织收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征管漏洞。
七是抓新的税收增长点。积极与入驻地区的8家新建大型企业进行协调沟通,建议该8家企业采取分期独立核算形式,实行分期核算纳税,解决税收收入均衡入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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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