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五举措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强力推进PPP工作。为完成PPP项目签约投资规模达到100亿元的目标任务,将PPP项目列入州绩效考核体系,对PPP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意见》和自治州PPP项目奖励办法。实施PPP月报告制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完成签约项目3个,投资额20.7亿元,完成总投资的17.1 %。
二是做大做强产业引导基金。严格按照《自治州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州本级与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合作,设立85亿元的基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旅游和环保等项目建设。目前,到位基金10亿元。昌吉市、玛纳斯县和木垒县等县市成立了基金公司,与银行和社会资本合作,根据重点支持的行业设立相应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三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局内部工作机制》。抓好典型示范试点,结合昌吉州实际,重点在公共文化、环境卫生、公共基础服务等领域开展了52个项目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
四、完善落实新《预算法》。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及基本公用支出综合定额标准体,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提高了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将政府性基金当年结转大于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低于19%的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逐年增加,到2020年比例达到30%),增强政府预算的统筹能力。细化政府预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在县市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三年滚动预算,不断增强财政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五、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一是及时下发财政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指南》,制定下发《2015年度昌吉州本级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方案》,明确试编范围、报表范围。二是选择环保局、林业局等10家试点单位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组织开展工作培训,讲解财政部相关工作制度、报表合并、抵消、汇总等具体编制方法,为全面开展试编工作积累经验,提高编制工作水平。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