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三项措施建立健全救灾款物发放监督机制
救灾资金主要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不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也体现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怀。喀什地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拨付救灾资金,并在规范救灾款物使用和分配过程中,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一是狠抓程序公开,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坚持“三公开一监督”,即:救助政策公开、救助款物数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款物直达灾民手中。
二是狠抓公示环节,健全媒体监督机制。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布紧急灾害应急方案、救灾进展情况和冬令、春荒救助政策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狠抓联合检查,健全监管机制。每年组织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对救灾款物的发放进行跟踪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改变救灾资金用途的人和事严肃查处,从而提高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率。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