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七项举措 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开好局
从2016年开始,乌鲁木齐市以预算管理改革为重点,有序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在原有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基础上,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正式纳入预算报告体系,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政府各项收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的灵活性。
二是实施中期财政管理试点。启动市级3年滚动财政规划试点工作,试编市本级部门3年支出规划,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三是继续抓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收回工作,对当年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区县或部门,适当压缩次年财政预算规模。
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明确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是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收支管理机制,将财政管理全流程纳于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约束之下。
六是突出各部门、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将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情况与预算安排和资金安排挂钩,规范部门和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行为。
七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建立科学合理的“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管理机制,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提升财政投入绩效,统筹有限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薄弱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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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0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