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库尔勒市筹措资金落实 “三老”人员补贴政策
一是严格落实补贴发放标准。为确保“三老”人员补贴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库尔勒市将该项补贴资金全额纳入部门预算,年初在上级专项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也足额按月保障,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位。
二是明确补助对象和范围。坚持个人申请、村支部、党委和组织部门层层把关,通过党内统计、证件原件等加以审核、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坚决杜绝了漏统、错统现象。
三是确保资金安全发放。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发放,制做并发放了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要求乡镇、村详细记录对农村“三老”人员的慰问和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并把农村“三老”人员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按月及时报组织部备案。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加强此项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执行专款专用,成立了由组织、财政、纪检等部门组织的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对“三老”人员生活补助金的发放实行跟踪问效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严禁挪用、挤占“三老”人员生活补助金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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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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