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市财政对2016年度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提出四条要求
12月18日,新疆石河子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5年度决算会议在财政局会计培训中心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非国有企业270余人财务会计参加会议。在会上,石河子市财政局副局长赵生军出席会议并对企业财务信息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企业财务信息工作作为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上下沟通,相互协调,分工到人,层层落实工作机制。
二是认真做好决算前的清查准备工作。企业要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薄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开始编制决算报表工作。特别是对各类借款、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等应作为重点清查对象,并严格划分各类资产的范围,如实反映各类资产负债状况及潜在财务风险,为规范其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准确按照会计准则核算奠定基础。
三是提高审计面,提升数据质量。各单位要提高决算报告审计面和审计力度。财政部门将规范、监督中介机构审计行为,有效提升决算数据质量。
四是高度重视决算分析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新的信息分析管理办法,做好信息分析工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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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