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市财政局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
12月15日,新疆阿克苏市财政局拨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30.32万元,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就业,不断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据了解,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后,可到所在地社区申请社保补贴,经市人社部门核实后,对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给予全额补贴,补贴最长时限不超过3年,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
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政策之一,与此之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还可享受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援助、就业帮扶等就业服务,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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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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