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州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目标是,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形势和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县为主统筹使用的制度优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局部试点,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完善政策。
2015年,昌吉州综改办在总结以往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昌吉回族自治州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竞争立项管理办法》。通过以竞争立项为起点,对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进行,整个程序分申请立项、资格审查和竞争立项三个阶段,坚持从项目区领导重视、农民意愿、村庄整体建设、设计内容等方面考虑,通过项目建设达到建成一个、带动一片的示范作用。
一是及早动手,准备工作充分。年初即组织县市开展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严格项目申报标准,选择具有美丽乡村代表性的项目区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拟申报项目村组基本情况、 具体规划、产业发展等内容,结合以前年度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情况对县市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
二是严格程序,排序选定项目。州综改办严格按照竞争立项管理办法,对符合项目申报的县市从积极性、前期工作、设计内容及产业发展等四个方面10点考核标准打分排序,评审项目不局限于具体工程建设,既要有村庄整齐、干净整洁、绿化亮化硬化之美,又有富裕和谐之美,乡风文明之美,风光秀丽之美,不断丰富美丽的内涵。结合自治区综改办下达的项目指标个数,确定木垒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和阜康市作为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县市。
三是认真审核,加快项目建设。针对县市上报的美丽乡村实施方案,州综改办及时进行审核批复。县市及时开工建设,奇台县吉布库镇涨坝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现已完成220盏路灯安装工程,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二工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完成太阳能路灯安装、居民点绿化工程、院落围墙建设、土地平整、农机大院和小游园建设。
四是采取措施,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强化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管理,根据项目管理及《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量化评分表》规定,初步拟定了《昌吉州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指标量化评分表》,重点从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和宣传培训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突出细节管理,确保项目在验收时实现工程进度和资金报账进度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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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1日